餐前血糖通常指进食前测得的血糖,临床上常把空腹血糖(至少8小时未进食)作为重要参考。对大多数健康成年人来说,空腹血糖正常范围约为3.9—6.1mmol/L。若餐前不是严格空腹,结果会受上一餐进食时间、食物种类和活动影响,但一般也应大致处于这一区间。
需要区分“正常”和“糖尿病诊断标准”。空腹血糖在6.1—7.0mmol/L之间,属于空腹血糖受损,提示糖调节异常;若空腹血糖达到或超过7.0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达到或超过11.1mmol/L,或随机血糖达到或超过11.1mmol/L并伴典型症状,需考虑糖尿病,应尽快到内分泌科就诊复核。
对于已确诊糖尿病的患者,餐前血糖控制目标并非人人相同。较年轻、病程短、无严重并发症者,医生可能建议餐前血糖控制在4.4—7.0mmol/L;老年人、低血糖风险高或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目标会适当放宽。具体目标应由医生根据年龄、病程、并发症和用药情况制定。
测餐前血糖时,应洗手、擦干,按血糖仪说明规范采血,避免用力挤压手指。指尖血糖结果不能替代静脉血诊断。若发现餐前血糖反复偏高或偏低,或伴口渴、多饮、多尿、体重下降等表现,应及时就医。需要用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切勿自行增减或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