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妊娠:
第一、维持性激素剂量较小,泼尼松小于十五毫克每天,未应用免疫抑制剂,比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等或者至少已经停用半年以上。
第二、临床无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表现,无心脏、肺、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的损害,病情长期稳定一到两年以上者。
第三、伴有狼疮性肾炎肾功能稳定者。
第四、伴有狼疮性肾炎血压正常,尿蛋白小于0.3克每24小时者。
第五、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体转阴三个月以上再妊娠,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第六、抗双链DNA抗体阴性,补体C3C4在正常范围内或者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