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病情稳定的肝硬化患者应当进行每年三到四次的常规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肝肾生化学检查,血电解质检查以及凝血功能检查。
以病毒性肝炎为病因的患者,应定期复查乙肝五项。乙肝病毒定量或丙肝病毒定量,以评价病毒复制情况及直到抗病毒治疗。
初次诊断肝硬化的患者应接受上消化道内镜或造影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若初次胃镜检查未发现静脉曲张,而且病程处于待长期,则三年后复查胃镜;若检查时已处于失代长期或已存在静脉曲张,则应当每年都需要复查胃镜。
原发性肝癌是肝硬化常见的并发症,早期诊断是治疗成败的关键,因此建议肝硬化患者每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复查一次腹部彩超以及血甲胎蛋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