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治疗原则:
第一、现场抢救,人工呼吸,保持气道通畅,心脏按压,即:心肺复苏。
第二、高浓度给氧,吸氧浓度>50%或高压氧治疗。
第三、必要时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或者是无创机械通气;
第四、积极处理原发病。
第五、纠正酸碱平衡、水盐电解质紊乱。
第六、对并发症,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有哪些不恰当的?如果对于以上的治疗原则相违背,那么治疗措施就是不恰当的。比如,患者呼吸道堵塞,不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肯定是不对的。
第二、患者明显缺氧、紫绀,而不给予患者吸氧,特别是不给高浓度氧疗也是不对的。
第三、机械通气,如果给予吸氧、面罩给氧、无创氧疗都不能使患者的呼吸得到改善,而不使用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这个措施就是不恰当的。
第四,积极处理原发病,如果患者出现溺水、喉头梗阻等等而不积极处理原发病,这种治疗措施肯定就是不恰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