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怀孕之前血压是正常,怀孕之后发现血压升高,就属于妊娠期高血压的疾病,有的女性在分娩之后血压就可以恢复正常,所以在妊娠的第一阶段被诊断为高血压,如果需要应该鉴别特殊原因引起的高血压。
在妊娠28周以前发现新的高血压患者,如果没有多胎或者是滋养细胞的疾病,需要排除肾动脉狭窄、主动脉狭窄、库欣氏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嗜铬细胞瘤这些疾病。
而对于非妊娠病人使用有效的抗高血压,可以直接和间接的对胎儿造成影响,因为母亲的胎盘循环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扩张,没有自动调节的功能,疏忽的将母体血压降至低血压水平,可能立即会危及胎儿的情况。
同时拿利尿药物会降低母体的有效循环,因为胎儿的生长发育与血液循环是有关,所以长期的低血容量也会增加胎儿的危险,目前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的第一线药物就是甲基多巴,二线药物包括α受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滞剂,可以辅助一线药物的联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