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一般来说,在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一年或一年以上,又用这些细胞毒的免疫抑制剂,比如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等药物停药半年以上,激素现在是用小剂量维持的,这一部分人可以怀孕。
非缓解期的狼疮患者如果出现妊娠生育,存在流产、早产、胎儿发育不良这些情况的时候不宜怀孕。
所以说,狼疮患者现在来说不是说绝对的禁忌不能生育,但是要在病情稳定期进行怀孕,妊娠以后需要产科和风湿科医师双方的共同随诊,监控病情有没有活动。如果说在怀孕期间出现病情活动,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