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发生第二次如果是因为同一个药物造成的,就属于实在不应该,因为我们服用某种药物造成药物性肝炎之后,一般是需要避免使用这种药物,即使一定要用也建议进行其他的药物来替代,如果实在没法替代才考虑使用,这个情况一定要密切的监测肝功能的变化,同时需要考虑使用护肝降酶的药物。
如果一旦出现了明显的药物性肝炎的表现,比如出现了乏力,食欲下降,恶心 呕吐,腹胀,腹痛,甚至黄疸等,一定要停用药物,一定要积极的进行肝炎的治疗。
目前常用的药物包括护肝的药物和降酶的药物,比如多烯磷脂胆碱,还原型谷胱甘肽,复方甘草酸苷,异甘草酸镁,双环醇,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来选择。如果黄疸程度较重可以考虑使用熊去氧胆酸,腺苷蛋氨酸,在这个治疗的基础上如果全身症状较重,也需要加强营养支持治疗和其他的对症处理。
